4 建筑與建筑熱工設計
4.1 一般規定
4.1.1 建筑總平面的布置和設計,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開冬季主導風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風。建筑的主朝向宜選擇本地區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
4.1.2 嚴寒、寒冷地區建筑的體形系數應小于或等于0.40。當不能滿足本條文的規定時,必須按本標準第4.3節的規定進行權衡判斷。
4.2 圍護結構熱工設計
4.2.1 各城市的建筑氣候分區應按表4.2.1確定。
2樓
4.2.2 根據建筑所處城市的建筑氣候分區,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應分別符合表4.2.2-1、表4.2.2-2、表4.2.2-3、表4.2.2-4、表4.2.2-5以及表4.2.2-6的規定,其中外墻的傳熱系數為包括結構性熱橋在內的平均值Km。當建筑所處城市屬于溫和地區時,應判斷該城市的氣象條件與表4.2.1中的哪個城市最接近,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應符合那個城市所屬氣候分區的規定。當本條文的規定不能滿足時,必須按本標準第4.3節的規定進行權衡判斷。
5樓
3
6樓
4.2.3 外墻與屋面的熱橋部位的內表面溫度不應低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
4.2.4 建筑每個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墻)墻面積比均不應大于0.70。當窗(包括透明幕墻)墻面積比小于0.40時,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見光透射比不應小于0.4。當不能滿足本條文的規定時,必須按本標準第4.3節的規定進行權衡判斷。
4.2.5 夏熱冬暖地區、夏熱冬冷地區的建筑以及寒冷地區中制冷負荷大的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墻)宜設置外部遮陽,外部遮陽的遮陽系數按本標準附錄A確定。
4.2.6 屋頂透明部分的面積不應大于屋頂總面積的20%,當不能滿足本條文的規定時,必須按本標準第4.3節的規定進行權衡判斷。
4.2.7 建筑中庭夏季應利用通風降溫,必要時設置機械排風裝置。
4.2.8 外窗的可開啟面積不應小于窗面積的30%;透明幕墻應具有可開啟部分或設有通風換氣裝置。
4.2.9 嚴寒地區建筑的外門應設門斗,寒冷地區建筑的外門宜設門斗或應采取其他減少冷風滲透的措施。其他地區建筑外門也應采取保溫隔熱節能措施。
4.2.10 外窗的氣密性不應低于《建筑外窗氣密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GB 7107規定的4級。
4.2.11 透明幕墻的氣密性不應低于《建筑幕墻物理性能分級》GB/T 15225規定的3級。
4.3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的權衡判斷
4.3.1 首先計算參照建筑在規定條件下的全年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然后計算所設計建筑在相同條件下的全年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當所設計建筑的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不大于參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時,判定圍護結構的總體熱工性能符合節能要求。當所設計建筑的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大于參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時,應調整設計參數重新計算,直至所設計建筑的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不大于參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
4.3.2 參照建筑的形狀、大小、朝向、內部的空間劃分和使用功能應與所設計建筑完全一致。在嚴寒和寒冷地區,當所設計建筑的體形系數大于本標準第4.1.2條的規定時,參照建筑的每面外墻均應按比例縮小,使參照建筑的體形系數符合本標準第4.1.2條的規定。當所設計建筑的窗墻面積比大于本標準第4.2.4條的規定時,參照建筑的每個窗戶(透明幕墻)均應按比例縮小,使參照建筑的窗墻面積比符合本標準第4.2.4條的規定。當所設計建筑的屋頂透明部分的面積大于本標準第4.2.6條的規定時,參照建筑的屋頂透明部分的面積應按比例縮小,使參照建筑的屋頂透明部分的面積符合本標準第4.2.6條的規定。
4.3.3 參照建筑外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參數取值應完全符合本標準第4.2.2條的規定。
4.3.4 所設計建筑和參照建筑全年采暖和空氣調節能耗的計算必須按照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進行。
建筑節能設計說明專篇
(僅供參考)
一、設計依據
1、《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75-2003)
2、《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
3、《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東省實施細則(DBJ15-50-2006)
4、《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東省實施細則(DBJ15-51-2007)
5、《建筑外窗氣密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各專業相關的專業規范(GB7107-2002)
6、《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93)
7、《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
8、《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
9、國家、省、市現行的相關建筑節能法律、法規
二、建筑概況
1、建筑物特性:□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2、建筑物名稱:
3、建筑物地點:
4、氣候分區:
5、建筑面積:地上 m2,地下 m2
6、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7、建筑高度: m
8、架空層: □有 □無
9、屋頂花園:?□有 □無
10、建筑朝向:(示意圖)
三、計算軟件
□?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節能設計綜合評價軟件
□?清華斯維爾建筑節能設計分析軟件TH-BECS2006 □?PKPM建筑節能分析軟件PBECA
□?天正建筑節能設計分析軟件TBEC(廣東版) □?其它
四、窗墻面積比計算
朝向 窗面積 外墻面積 外圍護面積合計 窗墻面積比
東
南
西
北
總計
五、外窗/天窗統計及熱工性能
表5.1外窗/天窗統計
朝向 外窗編號 外窗面積
(m2) 數量 遮陽系數
SC 外遮陽系數SD 可開啟面積(m2) 綜合遮陽系數Sw 外窗總
面積(m2) 朝向綜合遮陽系數Sw 平均綜合遮陽系數Sw
水平 垂直 綜合
東
南
西
北
天窗
表5.2外窗及玻璃門/天窗熱工性能
窗框及玻璃名稱 窗傳熱系數 窗遮陽系數 可見光透射比
六、外墻熱工性能
表6.1 外墻構造做法及熱工性能(由外到內)
主要構造材料 厚度(mm) λ(W/m.K) S(W/m2.K) K(W/m2.K) D
構造一
構造二
表6.2 外墻平均熱工性能
朝向 外表面面積 平均傳熱系數 平均熱惰性指標 外表面太陽輻射吸收系數
構造類型一 構造類型二
東
南
西
北
七、屋頂熱工性能
主要構造材料 厚度(mm) λ(W/m.K) S(W/m2.K) K(W/m2.K) D 面積m2
構造一
構造二
平均傳熱系數 平均熱惰性指標
八、接觸室外
主要構造材料 厚度(mm) λ(W/m.K) S(W/m2.K) Km(W/m2.K)
九、節能判斷
表9.1 居住建筑
序號 計算項目 規定指標 設計指標 備注
1 屋頂 平均傳熱系數[W/(m2?K)] K≤1.0,D≥2.5;
K≤0.5(輕質材料)
平均熱惰性指標D
2 外墻 平均傳熱系數 [W/(m2?K)] K≤1.0,D≥2.5;K≤1.5,D≥3.0
K≤2.0,D≥3.0;
K≤0.7(輕質材料)
平均熱惰性指標D
3 窗墻
面積比 各朝向窗墻面積比 北 向 ≤0.45
東 向 ≤0.30
西 向 ≤0.30
南 向 ≤0.50
4 天 窗 天窗面積占屋頂面積比例 ≤4%
傳熱系數K [W/(m2?K)] ≤4.0
遮陽系數SC ≤0.5
5 外窗
(含陽臺門透明部分) 綜合遮陽系數SW 平均窗墻比Cm 外 墻(ρ≤0.8)
K≤2.0
D≥3.0 K≤1.5
D≥3.0 K≤1.0,D≥2.5;K≤0.7(輕質)
Cm≤0.25 ≤0.6 ≤0.8 ≤0.9
0.25<Cm≤0.30 ≤0.5 ≤0.7 ≤0.8
0.30<Cm≤0.35 ≤0.4 ≤0.6 ≤0.7
0.35<Cm≤0.40 ≤0.4 ≤0.5 ≤0.6
0.40<Cm≤0.45 ≤0.3 ≤0.4 ≤0.5
可開啟面積 不小于外窗所在房間地面面積的8% 或外窗開啟面積的45%
氣密性q0
(m3/m?h) 1-9層 ≤2.5 (即3級)
≥10層 ≤1.5 (即4級)
6 綜合評價 空調年耗電指數
空調年耗電量
公共建筑(表9.2、9.3、9.4可任選其中一個)
表9.2 公共建筑規定性指標參數表(《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東省實施細則表4.2.2-2)
序號 計算項目 規定指標 設計指標 備注
1 屋頂 傳熱系數K [W/(m2?K)] K≤0.9(重質),D≥2.5;
K≤0.4(輕質),D<2.5;
熱惰性指標D
2 外墻(包括非透明幕墻) 傳熱系數K [W/(m2?K)] K≤1.5(重質),D≥2.5;
K≤0.7(輕質),D<2.5;
熱惰性指標D
3 室外架空板 傳熱系數K [W/(m2?K)] K≤1.5
4 窗墻
面積比 北 向 0.1<CM≤0.7
東、南向 0.1<CM≤0.7
西 向 0.1<CM≤0.7
5 屋頂
透明部分 面積占屋頂面積的比例 ≤屋頂總面積的20%
傳熱系數K [W/(m2?K)] ≤3.5
遮陽系數SC ≤0.31
6 外窗
(包括透明幕墻) 傳熱系數K
綜合遮陽系數SW 窗墻比Cm 傳熱系數K
[W/(m2?K)] 遮陽系數 各朝向設計值
東、南向 西向 北向 東 K=
Cm≤0.15 ≤6.5 --- --- --- Sw=
0.15<Cm≤0.20 ≤6.5 ≤0.70 ≤0.70 --- 南 K=
0.20<Cm≤0.30 ≤4.7 ≤0.45 ≤0.45 ≤0.54 Sw=
0.30<Cm≤0.40 ≤3.5 ≤0.40 ≤0.40 ≤0.49 西 K=
0.40<Cm≤0.50 ≤3.0 ≤0.36 ≤0.36 ≤0.45 Sw=
0.50<Cm≤0.60 ≤3.0 ≤0.33 ≤0.33 ≤0.42 北 K=
0.60<Cm≤0.70 ≤3.0 ≤0.31 ≤0.31 ≤0.40 Sw=
可開啟部分最小面積 外窗面積的30%;透明幕墻可開啟面積不小于房間透明面積20%,或設有不小于20次/小時獨立的通風換氣裝置
氣密性能 幕墻 3級
外窗 4級
7 權衡決斷 空調年能耗
表9.3 公共建筑規定性指標參數表(《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東省實施細則表4.2.4-3)
序號 計算項目 規定指標 設計指標 備注
1 屋頂 傳熱系數K [W/(m2?K)] K≤0.9(重質),D≥2.5;
K≤0.4(輕質),D<2.5;
熱惰性指標D
2 外墻(包括非透明幕墻) 傳熱系數K [W/(m2?K)] K≤1.5(重質),D≥2.5;
K≤0.7(輕質),D<2.5;
熱惰性指標D
3 窗墻
面積比 北 向 0.1<CM≤0.85
東、南向 0.1<CM≤0.85
西 向 0.1<CM≤0.85
4 屋頂
透明部分
(水平天窗、采光頂) 面積占屋頂面積的比例 ≤屋頂總面積的20%
傳熱系數K [W/(m2?K)] ≤3.5
遮陽系數SC ≤0.31
5 外窗
(包括透明幕墻) 傳熱系數K
綜合遮陽系數SW 窗墻比Cm 傳熱系數K
[W/(m2?K)] 遮陽系數 各朝向設計值
東、南向 西向 北向
Cm≤0.15 --- --- --- --- 東 K=
0.15<Cm≤0.20 --- ≤0.70 --- --- Sw=
0.20<Cm≤0.30 ≤5.0 ≤0.47 ≤0.42 ≤0.57 南 K=
0.30<Cm≤0.40 ≤4.5 ≤0.42 ≤0.38 ≤0.52 Sw=
0.40<Cm≤0.50 ≤4.0 ≤0.38 ≤0.33 ≤0.47 西 K=
0.50<Cm≤0.60 ≤4.0 ≤0.35 ≤0.30 ≤0.42 Sw=
0.60<Cm≤0.70 ≤4.0 ≤0.31 ≤0.28 ≤0.35 北 K=
0.70<Cm≤0.85 ≤3.5 ≤0.23 ≤0.21 ≤0.28 Sw=
可開啟部分最小面積 外窗面積的30%;透明幕墻可開啟面積不小于房間透明面積20%,或設有不小于20次/小時獨立的通風換氣裝置
氣密性能 幕墻 3級
外窗 4級
6 權衡決斷 空調年能耗
表9.4 公共建筑規定性指標參數表(《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東省實施細則表4.2.4-4)
序號 計算項目 規定指標 設計指標 備注
1 屋頂 傳熱系數K [W/(m2?K)] K≤0.9(重質),D≥2.5;
K≤0.4(輕質),D<2.5;
熱惰性指標D
2 外墻(包括非透明幕墻) 傳熱系數K [W/(m2?K)] K≤1.5(重質),D≥2.5;
K≤0.7(輕質),D<2.5;
熱惰性指標D
3 窗墻
面積比 北 向 0.1<CM≤0.85
東、南向 0.1<CM≤0.85
西 向 0.1<CM≤0.85
4 屋頂
透明部分
(水平天窗、采光頂) 面積占屋頂面積的比例 ≤屋頂總面積的20%
傳熱系數K [W/(m2?K)] ≤3.5
遮陽系數SC ≤0.31
5 外窗
(包括透明幕墻) 傳熱系數K
綜合遮陽系數SW 窗墻比Cm 傳熱系數K
[W/(m2?K)] 遮陽系數 各朝向設計值
東、南向 西向 北向
Cm≤0.15 --- --- --- --- 東 K=
0.15<Cm≤0.20 --- ≤0.70 --- --- Sw=
0.20<Cm≤0.30 ≤5.0 ≤0.41 ≤0.41 ≤0.52 南 K=
0.30<Cm≤0.40 ≤4.5 ≤0.40 ≤0.36 ≤0.44 Sw=
0.40<Cm≤0.50 ≤4.0 ≤0.36 ≤0.31 ≤0.40 西 K=
0.50<Cm≤0.60 ≤4.0 ≤0.33 ≤0.30 ≤0.37 Sw=
0.60<Cm≤0.70 ≤4.0 ≤0.31 ≤0.28 ≤0.35 北 K=
0.70<Cm≤0.85 ≤3.5 ≤0.23 ≤0.21 ≤0.28 Sw=
可開啟部分最小面積 外窗面積的30%;透明幕墻可開啟面積不小于房間透明面積20%,或設有不小于20次/小時獨立的通風換氣裝置
氣密性能 幕墻 3級
外窗 4級
6 權衡決斷 空調年能耗
十、節能材料送檢及驗收要求
1、建筑節能工程進場材料應嚴格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要求進行抽樣送檢復驗,其性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2、節能工程必須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進行分部工程驗收,并送湛江市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辦公室備案。
十一、設備節能(含可再生能源利用)
1、空調
建筑類型 冷熱源設備 水系統輸送能效比 風管絕熱層最小熱阻 風機單位風量耗功率 自控系統節能設計/其它節能措施
空調設備 額定制冷(熱)量 能效比/性能系數
居住建筑 分體式
集中式
公共建筑 單元式
冷水(熱泵)機
溴化鋰吸收機
2、公共建筑電氣照明
房間類型 照明功率密度 其它節能措施
3、可再生能源應用
可再生能源應用類型:□太陽能光熱 □太陽能光電 □淺層地能 □其他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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