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的基礎, 是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 環境監測數據的應用程度, 直接關系到為環境管理、環境決策服務的質量。但是, 目前監測數據的利用和開發還存在一些問題, 直接影響了環境管理工作。
1 存在的問題
(1) 監測數據的代表性不強。主要表現為現場調查不詳細, 采樣方案無針對性, 采樣的頻率偏低, 操作不夠規范等。對工業污染源監測, 廢水一般每年2~4次, 廢氣、噪聲每年1~2次, 固體廢棄物的監測頻次更低。在采集工業廢氣時, 一般隨機采樣僅幾分鐘、十幾分鐘, 結果只能是一個瞬間值。對于地面水、大氣等環境質量常規監測也存在采樣頻率不足, 采樣斷面設置不合理等問題。監測結果的代表性差, 直接影響到監測數據的應用。
(2) 監測數據的開發利用不足。一般情況下,監測部門只是將監測結果上報管理部門, 而忽視了監測數據的加工整理和開發利用, 從而缺少針對性強的監測分析報告, 造成環境管理部門真正需要的信息少。在環境質量監測報告中, 污染源評價與地面水評價相脫離, 沒有對環境背景進行說明, 對區域環境質量的變化解釋不清, 找不出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
(3) 監測網絡不夠完善。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環境監測網絡, 如主要流域的水質監測, 環保、水利、漁業、交通等部門均有各自的監測站(網) , 常常形成重疊監測。各部門監測站獲取的大量監測數據, 由于監測網絡不成體系, 缺乏統一管理和協調, 無法實現數據共享, 造成數據的閑置和浪費。
(4) 環境監測質量保證尚待加強。環境監測的質量保證始終貫穿于污染物的采樣、相關參數測定、分析方法的選擇與測試、數據處理及測試報告的整個監測過程之中。但是, 許多監測部門質量保證仍存在不少問題, 導致了數據的代表性、準確性和可靠性下降, 難以反映污染物真實情況。
(5) 環境監測與管理缺乏交流和溝通。環境監測缺乏服務質量制約機制和服務意識, 管理缺乏依靠監測的制約機制和科學管理意識。如果監測部門不能及時有效地為管理部門提供監測數據, 管理部門就不能實行科學管理。反之, 如果管理部門不能很好地掌握環境質量變化規律, 就不能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管理。
(6) 對企業、社會、政府服務意識不強。當前存在著重監測輕管理, 重收費輕服務的問題。監測部門未能將監測數據及時、完整地反饋給企業,促使企業加強管理, 以保證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對于企業存在的問題, 也不能針對性地給予解決。環保部門未能會同有關部門, 對區域環境狀況進行調查和評價, 制訂出的環境保護規劃不夠全面, 削弱了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