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林張之爭” (林毅夫和張維迎的爭論)成為經濟學界的一道風景線。從一開始經濟學研究人士在小范圍內的討論,到之后各微信朋友圈的轉發、評論和發酵,有關產業政策的本次爭論開始席卷整個學界,甚至非經濟學的學界人士也被卷入了這場爭論。產業政策從一個學術問題演變為一個公共話題。其背后所折射的是,在某些政策失效之后社會所醞釀的某種抵觸情緒。當然,經濟政策的公共化并非壞事,作為事關全民福利的產業政策,正是需要通過全民的討論加以檢討和優化,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滿足其改善社會福利的終極目標。
有關產業政策的去留,關鍵不在于“要”與“不要”,而是在于評估。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一項產業政策的評估大致有3個視角。
第一,實證的視角。一項產業政策究竟要解決什么問題,這個視角同時還要回答“某產業政策為何可以解決某個問題的原因”。究其實質,就是要通過經濟學的研究知曉其中的規律。譬如,在綠色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一般都希望盡快扶持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通過稅收減免、研發資金、補貼、綠色信貸等來加以支持,這顯然就是一種典型的產業政策。但在實施這些政策之前,就有必要搞清減免稅收等政策工具與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之間究竟是什么相關關系,而不是想當然地就認為這些政策工具是有利于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的。此外,還有必要搞清這些政策工具之間相互的替代或互補關系,否則完全有可能相互撞車,甚至南轅北轍。
第二,規范的視角。經濟學認為,在制定一項經濟或產業政策時,必須有價值上的規范判斷。用通俗的語言來表達,即是不是好的?這個好的標準很簡單,即有沒有帶來福利的改善。當然,一項好的產業政策既要改善短期或者靜態意義上的福利水平,同時更為重要的,還要改善中長期或動態意義上的福利水平。就此而言,即便某項產業政策在很短的時間內是有效的,改進了福利,譬如用刺激投資的方式加大了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但假如產業的發展速度和體量過于超前,最后的結果極有可能是造成長期極大的浪費。這樣的例子在國內外的環保產業政策實踐中比比皆是。因此,即便是著眼于推動綠色發展的產業政策,也務必要在總體考量的基礎上做出判斷,選擇合適的政策工具和時間節點。當然,相比于靜態的研究,動態的福利最大化顯然難得多,原因在于不確定性。短期內的諸多影響因素都是確定的,但長期卻是不確定的。因此,需要在施政之前進行多方探討和深入研究。
第三,利益的視角。如果說,上述兩種視角都是基于“上帝之手”的假設,從一個局外人的視角來審視其中的發展規律,并做出價值判斷。那么,事實上,作為產業政策的利益相關主體,所有參與者其實都是局內人。他們對于產業政策的評判并不會完全站在客觀的立場上來做出判斷。相反,在產業政策關涉到自身利益的領域,他們的評判通常帶有很強的主觀色彩。按照產業政策對于自身利益的影響來判斷其好與惡,然后用手或者用腳做出投票。這其實正是西方經濟學中的公共選擇理論。應該說,在互聯網的時代中,隨著要素流動性程度的提高,公眾對于產業政策有著越來越大的影響力,本次“林張之爭”所產生的公眾效應也正是這種影響力的體現。在此情況下,在公眾看來,產業政策的優劣好壞或者去留,關鍵還是在能否滿足大多數人的利益,而不是僅僅在絕對意義上改善福利水平。
譬如,一項著眼于綠色發展的產業補貼政策,也許在實施過程中的確能夠讓部分人受惠,同時其受惠的總體程度可能是高于政策成本的。按理說,這應該是一項好的政策。但假如這項補貼政策的好處僅僅落在極少數群體上,這就意味著,對于大多數而言,他們并沒有從中得到好處,但卻為此付出了成本(納稅人)。此時,從利益的角度來看,這項政策進行了利益的轉移和再分配,即便最終提高了總體福利,但其結果必然也將遭到絕大多數人的抵制,從而也就無法真正取得綠色發展的實效。
最后,在綠色發展的過程中,我們究竟是否需要產業政策呢?這個問題本身不設邊界,其實是無法回答的。從國際綠色發展的實踐看,無論是狹義上的產業政策,即各種環境經濟政策工具,還是廣義上的產業政策,即各種制度變革,都曾經在環保中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德國和日本等國執行的綠色領跑者制度,鼓勵在環保過程中推廣最新的科技,這便是典型的產業政策。再比如,美國在奧巴馬的綠色新政期間,大力推動清潔能源的研發和投資,這也應該算是不折不扣的產業政策。由此,從綠色發展的需求出發,產業政策顯然是實現綠色發展所必需的一項環境經濟政策。但是,從政策部門的供給出發則不一定。這是因為,基于以上3個視角可知,有的產業政策的確可以促進綠色發展,屬于產業良政;但還有的產業政策則相反,并沒有綜合考慮所有因素,其結果是在幫倒忙,進一步惡化了生態環境。從綠色發展的視角看,這無疑就屬于產業惡政了,不是我們所需要的。其實這也正是為何我們要在綠色發展領域開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意義所在。我們要多從供給側的角度來提高產業政策的質量,滿足綠色發展對于產業政策的需求。
如果說,一定要回答上述“林張之爭”的話,那么,我們的答案就是:綠色發展需要的是產業良政。(李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