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隨著市場深入發展和市場文化不斷的培育和建立,加強投資者保護,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已經成為政府、社會以及資本市場各個參與方的共識。
投資者保護工作是一項系統而全面的工作,我們說要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僅僅是在投資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如何獲得補償,而是通過建立一整套全方位的工作制度、機制,形成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之間的良性互動,減少侵害行為的發生。
公司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我想從上市公司的角度談談對于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的一些看法。
第一、上市公司要牢固樹立“努力為投資者創造價值”的觀念。作為上市公司而言,不是因為監管部門要求我們保護投資者利益,所以我們要重視這項工作。這是我們的一個根本的責任,因為廣大的公眾投資者是上市公司的股東,投資者把錢投入上市公司,希望他們的錢、希望他們的投入能夠增值。我們經常說,那么多的投資者,不管是機構投資者也好,個人投資者也好,他們的資金是來之不易的。可能是他們多年的積蓄,可能是他們退休的基金,也可能是他們為了供子女學習的基金。他們把錢投入到我們公司是因為信任我們,我們作為上市公司必須努力為他們創造價值。
第二、上市公司要最大程度的讓投資者知情。在劇烈的市場競爭中,上市公司的經營也是十分不容易,經營過程當中充滿了各種各樣的風險。我們沒有辦法來保證公司的經營一帆風順,但是我們可以把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非常透明地告訴我們的投資者。要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各種信息,特別是涉及到經營戰略、重大投資、人員變動等方面的信息,讓投資者更清楚了解情況,做出合理投資決策。
第三、上市公司要優化投資回報。上市公司不斷提升自己的經營業績,不斷提升盈利能力,并且將盈利成果主動回報給投資者。以前,有的上市公司借口要將資金用于擴大生產能力,不履行利潤分配,實際上是對投資者的不負責任。一個負責任的上市公司不僅要建立完善的分配制度,而且要建立包括股份回購等在內的多元化的投資回報體系,保證投資者的資產安全,實現資產的保值和增值,是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利益最根本的保護。
第四、以遵循公平原則作為政策取向。公平原則是指在資本市場進行的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護平等,以及所有市場參與者的機會平等。首先,在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中,機會平等更為重要,它體現為公平的市場準入和市場規則,每個當事人的機會和條件都應當是相同的。如證券發行人有公平的籌資機會,證券經營機構有公平的經營機會,證券投資者有公平的交易機會。對所有的證券市場參與者實行公平的市場規則,如證券交易中的競價規則,實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其次,平等的主體地位與平等待遇。即在法律上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承擔義務,權利與義務應當一致。不論是投資者還是證券商,不論是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不論是小戶、散戶還是大戶,一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交易,任何一方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再次,同等地受法律保護。任何市場主體的權利都要平等地受法律保護,不論誰的權利受到侵害,都要采取相應的法律救濟措施。平等的保護不僅是形式上的,也是實質上的,對于證券市場的中小投資者而言,實質上的公平,則意味著重點保。
第五、引入“股東實質平等”原則。證券立法的直接目的在于,通過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以維護證券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為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除了要遵循合理性、公正性的原則外,還有賴于相應的民事訴訟機制的建立。正如英國著名法學家阿蒂亞教授所言,“就算世界上有一種完美的法律制度,如果公眾無法利用這一制度,那么制度再好也是沒有多大用處的。”因此,有效的規制設計和可操作的訴訟機制是兩個重要的現實問題。
2004年4月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簡稱經合組織(0ECD)通過了《OECD公司治理原則》,在“股東的平等待遇”一節中引入了股東實質平等原則,這是對原來的股份平等、又稱為形式平等原則的重大改進。實質平等與股份平等的差異在于出發點完全不同,前者是從主體角度出發,體現的是股東不論大小,都是平等的經濟行為主體,在履行了出資等義務后都享有由出資帶來的完整的權益,而后者則是從資產角度出發,它所引申出來的是資本多數決原則。
所謂“資本多數決”又稱為股份多數決,是指在符合法定人數或表決權數的股東大會上,決議以出席股東大會股東表決權的多數通過才能生效,法律則將股東大會中多數股東的意思視為公司的意思,并對少數派股東產生拘束力。資本多數決是股東大會運作的根本原則,同時也是股東民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股份公司作為資合公司區別于人合公司的一個基本特征。它與股東實質平等原則之間存在著深層次的抵觸,因為資本多數決原則往往使中小股東的表決權喪失意義,他們的意志為大股東的意志所掩蓋。大股東有時為了自己的私利,利用其資本優勢操縱公司,大肆侵害中小股東和利害相關者的權益。因此,國際上引入了股東實質平等原則,其目標就是要在堅持資本多數決原則的同時對其施加合理的限制,強調大股東對公司和中小股東的誠實信用義務,防止大股東對資本多數決原則的濫用,以實現股東間的利益平衡。在我國構建中小股東權益保護體系的過程中,樹立“股東實質平等”的核心理念,有著重要的意義,它既符合國際趨勢,又可能給我國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制度建設和實際操作帶來新的局面。
作為上市公司,我們應充分認識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投資者權益保護直接影響公司價值,我們有義務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規制體系,并使其得到始終不渝地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