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1 號
為進一步推進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在中國的有序開展,促進清潔發展機制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們對《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
科技部部長:萬鋼
外交部部長:楊潔篪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
第 11 號
為進一步推進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在中國的有序開展,促進清潔發展機制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們對《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
科技部部長:萬鋼
外交部部長:楊潔篪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