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通過綜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整合信息資源、統籌業務應用系統,加強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新模式。為探索智慧城市建設、運行、管理、服務和發展的科學方式,決定開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現將《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做好2012年度申報試點有關工作。
一、建設智慧城市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新型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抓住機遇,通過積極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轉型發展。
二、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城市(區、鎮),應制定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對照《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國家智慧城市創建目標并編制實施方案,建立相應的政策、組織和資金保障體系。
三、請抓緊組織開展申報工作,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推薦意見,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連同電子文檔報送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聯系人及方式: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聯 系 人:姚秋實、陳新
電 話:010-58934022,58934694(兼傳真)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
郵 編:100835
附件:1.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
2.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