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7月24日訊 記者胡建輝 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發出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
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備選項目的通知,明確支持老舊
鍋爐更新改造、鋼鐵行業干法熄焦等項目。
通知規定選項范圍和條件是:主要支持燃煤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僅包括節約石油改造項目)、電機系統
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項目承擔企業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夠在2014年底前全部完工,實施后年可實現節能量在5000噸標準煤(含)以上。
燃煤鍋爐(窯爐)改造項目主要包括:老舊鍋爐更新改造;集中供熱改造,包括以大鍋爐替代小鍋爐、以高效節能鍋爐替代低效鍋爐、供熱管網改造(不含新建管網);工業鍋爐、窯爐綜合
節能改造等。
其他項目主要包括:鋼鐵行業干法熄焦、爐頂壓差發電、燒結機余熱發電、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改造等;電力行業等離子無油點火、氣化小油槍以及利用潔凈煤替代燃油發電技術改造;采用高效節能電機、風機、水泵、變壓器等更新淘汰低效落后耗電設備;鋼鐵、有色、合成氨、煉油、乙烯、化工等行業企業的生產工藝系統優化、能量梯級利用及高效換熱、優化蒸汽、熱水等載能介質的管網配置、能源系統整合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