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檢查以容易引起重大事故的承壓類特種設備、容易被忽視的安全監管盲區以及各類氣瓶、電站鍋爐、用于道路施工的流動作業鍋爐、涉氨制冷企業在用設備、危化品企業的倉儲運輸設備等為重點,檢查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內檢、外檢)、自行檢查情況,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資格證、設備安全技術資料建檔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人員崗位安全培訓情況,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改情況等。
該局要求要深化思想認識,迅速開展工作,將鍋爐等承壓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作為著力推進“六項機制”建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攻堅行動”要求、進一步深化“鑄安”行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抓緊、抓實、抓出成效。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抓弱項補短板,認真清查轄區內承壓類特種設備,加強動態監管,特別要高度關注高風險設備、流動作業設備、新增設備的安全狀況,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監管盲區導致設備游離于監管之外,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落實整改措施,并監督整改到位。要強化網格監管,壓實安全責任,抓好網格區域內責任人的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執法力度,打擊違法行為,對擅自使用超期未檢、淘汰、報廢設備、明知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繼續使用、氣瓶充裝單位不進行充裝前檢查記錄、不履行使用登記手續、不建立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等違法行為,一律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