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組織認為,小米公司在其招股書中僅強調“我們不經營任何生產或組裝設施,僅營運部分關鍵倉庫及委聘第三方運輸產品”,并且招股書及其他公開發布的資料均未充分履行“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的披露責任。
環保組織梳理出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深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通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長盈精密、聞泰集團等多家“疑似小米供應商”,這些企業近年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違規行為。
環保組織的報告稱,自2014年起,環保組織每年都通過郵件致信小米,希望就其供應鏈污染問題進行溝通。面對環保組織的質疑和追問,小米公司除在2015年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過一次外均選擇沉默。
環保組織已致信港交所,港交所于24日回函稱,已注意到相關問題,正由相關部門處理,有結果會及時反饋。小米公司相關人士對此表示,目前企業正處于IPO前的緘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