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定任務,今年全市將淘汰全市行政區域內的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市區建成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4294臺。截至7月底,已完成上述任務。在此基礎上,省會繼續擴大范圍深入排查,又查出鍋爐大灶和經營性小鍋爐等燃煤鍋爐1091臺。到9月中旬,新增的淘汰任務也全部完成。
為保障淘汰工作順利進行,省會持續加快集中供熱設施建設,對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大力推進分散供熱燃煤鍋爐實施“氣代煤”“電代煤”或其他清潔能源替代;在農村地區,組織開展潔凈燃料使用和配套爐具推廣,鼓勵引導居民使用潔凈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