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歐委會公布對華光伏案雙反措施期中復審調查終裁前補充披露擬調低最低限價,該方案經成員國討論通過后將很快發布終裁裁決。這意味著,此前過高的最低限價將被降低,這對國內光伏企業將是利好消息。
今年3月,歐委會決定延長實施對華光伏雙反措施18個月,同時開啟期中復審調查以調整最低限價。在期中復審調查期間,歐委會面臨大量游說壓力,特別是關于如何實施新的最低限價問題。歐盟光伏產業協會SolarPowerEurope曾在8月份表示,此前最低限價設定得太高,將會延緩歐盟光伏產業新增投資。
9月7日,在商務部的例行發布會上,發言人高峰就此事回應了經濟觀察報,表示,中方注意到,歐委會在最近公布的光伏案期中復審補充裁決披露中,部分吸收了中國政府、行業組織、企業和有關利害方提交的評論意見,提出了進一步調低最低限價方案,為將最低限價盡快過渡到市場價格邁出了積極的步伐。
高峰表示,光伏是新能源領域的新興產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中國和歐盟的立場目標是一致的。我們希望歐方能夠盡快終止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貿易救濟措施,為雙方業界的合作提供更加穩定和可預期的商業環境,實現雙方產業的互利共贏,共同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努力。
根據歐委會給相關利害關系方的披露文件,歐盟對華光伏雙反措施實施的組件最低限價將在一年之內下降20%以上,電池的最低限價也將下降10%以上。該新的最低限價將適用于仍在執行價格承諾的企業和自愿退出價格承諾的企業,但不適用于因違反價格承諾而被取消承諾的企業。